··············································· 双式冲击,电流交缠迸射,挟无匹尘涛横扫四方。 观战的绯华、洺双、稽咸三人出手,将余劲挡下。 风嚣过后,骁勇善战的氏叶执首竟是在方才拼斗中退了三步,现了颓势。 袖权氏叶惊讶中带着熊熊战意,“你的根基竟然达到了这种程度?” “意外吗?然而你却是让我失望了。” 剑非仙持扇左手负于身后,傲声道:“身为一部执首,你的实力只有如此而已吗?” “哈哈哈···” 袖权氏叶闻言,大笑过后,双眸带着浓郁战意,开口道:“你将见证吾何以为一部之首。” 袖权氏叶说罢,聚集一身元功,极招上手,天地沦入一片黑暗之中,喝出:“破雷令·灭”。 剑非仙单掌运化,此前之招再现,虚实交错,变幻莫测。 “嗯,这是···” 一旁时刻注视着战局的洺双锖叶,见剑非仙之招,不由为之一惊。 就见交战的两人再度交手,顿时狂风横扫,校场之内爆出连环劲爆,几无完地,尘沙掩日。 但见尘沙之中,一抹蓝色陡然出现。 袖权氏叶在方才的战斗中负伤了。 此时的他,嘴角淌血,不可置信地说道:“方才那招是···武痴的武功?” 武痴与邪帝乃是敌对,如今这两部武功竟然出现在一人身上。 剑非仙宗师气度不减,平静道:“此为武痴杀邪帝后在石壁上的掌印,我在搜集邪帝武学时观印而悟,还有疑问吗?” “哼!” 袖权氏叶闻言,冷哼一声,擦去嘴角蓝血,沉声道:“看来今日不光是决出叶口月人之主,更将印证邪帝之武远在武痴之上。” 就见剑非仙洒然一笑,气势越发傲视群雄,“可惜,光凭你一人还远远不够。“ 说着看向场外的洺双锖叶、稽咸璚叶,“一个个来太麻烦了,还是你们三人一起上吧。” 两人听到此等豪言,为之一怔。 现场一众叶口月人更为这名苦境人族要孤身挑战三部执首的壮举感到震撼。 稽咸璚叶有些惊讶地说道:“你要我三人联手?” 剑非仙气势昂扬,高声回道:“不错。” 洺双锖叶沉声道:“纵然是以寡击众,我们也不会因此留手。“ 剑非仙笑道:“哈~无需留手,你们甚至可以直接使出邪月之阵。” 邪月之阵乃是邪帝为对付武痴一脉所创之阵,为四部执首掌握,自创阵以来便不曾动用。 如今剑非仙扬言要挑战此阵,是对叶口月人最强战力进行挑战。 洺双锖叶、稽咸璚叶对视,跃身入战。 到了这一步,这已经不是一场简单决定领导者归属的战争,更是一场关乎叶口月人尊严的对决。 剑非仙自信不减,“开始吧。” “布阵!” 经历过之前的变故,洺双、袖权、稽咸三人不敢有丝毫的大意,身形腾挪间,分立三个方位,将剑非仙围在中间。 “喝~” 三部执首齐声一喝,真气贯连,登时大阵布成,三道光柱直冲天际,邪月映现,乱卷风云,山河变色。 “哦~” 眼见此阵威势,剑非仙发出一声轻赞,而后双掌翻动,催动体内邪元,顿时乾坤之力汇聚于身,恐怖威能瞬间爆发,”邪雷极掌”。 幽暗大作,天地仿佛为之倾倒,陷入一片混沌之中,怒雷狂奔,轰天掣地之威,毁日破月之势。 双方极招轰击,刚猛无俦的气劲横扫四方,天地化鸿蒙,使得在外观战的一众叶口月人齐遭震退,更有甚者虽得宝甲防护,仍受内伤。 待烟尘散去,本该所向披靡的三执首,竟是各自震退,嘴角流着叶口月人特有的蓝血。 一袭红裙,容貌端丽妍美的绯华见此一幕,有些意外,暗道:“少爷的实力怎么进步的如此之快,纵然将邪帝绝学练至极致,但三执首皆是一方高手,更有阵法加持,不该败得如此轻易。“ 而作为焦点的剑非仙,仍是一派宗师气度,看着洺双三人,表情波澜不惊,内里实则为此次人前显圣感到十分的满足。 就见他一如之前一般,负手而立,气势威猛霸道,平淡无波地扫了一眼在场洺双等三人,开口道:“还有谁?” 声音虽轻,却如惊雷炸响,听得在场叶口月人,无论策宦武冠,还是司寇士兵,都忍不住为之战栗。 正是气势被夺。 对于这种情况,洺双、袖权、稽咸等心知肚明,却又无可奈何。 只因方才那那场交手,自己三人确确实实是失利了 如今气势已弱,想要重整何其困难。 尤其是在他们使出压箱底的“邪月之阵”后,面前这名少年人仍未伤分毫的情况下,又如何能不被压制? 而且,此非生死之斗,乃是为了选出叶口月人的领导者。 剑非仙发出豪言,也是为了展现自己无可匹敌的实力,让在场的人知道,自己的强大,建立为王,避免后续统治时可能出现的没必要的麻烦。 包括见面之初的倨傲姿态,都是为了如此。 而这样的算计,洺双等人还是能推测出的。 正是因为明白,三部执首才会沉默。 四部的共同领导者已经空缺太久,确实需要一名强大的领导者,如此才能压住各部的骄兵悍将,减少无意义的内耗。 念头闪现,快如浮光。 三部执首中的最强者洺双锖叶,已然做出了决断。 只见他单膝跪地,躬身行礼,“参见吾皇。” “参见吾皇!” 袖权、稽咸二人也随之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校场的四部策宦、武冠、司寇以及众士兵齐齐行礼,承认剑非仙身份。 剑非仙仙羽一挥,说道:“起来吧。现在,三部执首、四部策宦、武冠,与我前往大殿会谈,商议叶口月人未来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