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全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所有宇外实力的通病就是,像苦境这种地方,随时可能会刷出之前没听过的高手。 为了以后方便行事,打掉他们心中的傲气,让叶口月人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实力,找准定位。 “哼!” 袖权氏叶怒哼一声,“苦境人,你的骄傲用错了地方,须知这里是叶口之间,纵然你得了邪帝指环与传承,这里也非你肆意妄为的所在。” “另外。苦境纵有高手,但又能有几人。只要叶口大军一出,任由他们再强,又能如何?” 叶口四部中,以氏叶最为骁勇善战,而在部众中以他这位执首最为勇武。 正因如此,这位执首对自己与部众的实力有着充足的信心,也最为傲气 “唉~听到此话,便知你如井中蛙,笼中鸟,丝毫不知自身实力与底蕴。“ 剑非仙叹息过后,开口道:“也罢,就让你们亲身验证一番,用事实告知你们真相。” 洺双锖叶听到此话,有些讶异地问道:“嗯,你要与我等动手?” 听麾下策宦回报,眼前这名年轻人已然将邪帝武学修炼到极高的程度,但终究还是太年轻了,根基的差距不是简单可以弥补的,需以“洗骨大法”净化功体,增进功力。 这也是三部提出找回辅权之主因。 叶口月人四部没有领导者太久,许多事情光靠他们执首之间调和是不够的,需要能真正拍板的人。 剑非仙傲然道:“能否担任一方之主,最终还是要回归实力。若无足够的实力,如何外御强敌,内压群雄。而用实力确定,也是直接有效的方法。” “好,若是你能击败我等,我等便愿意奉你为主。” 袖权氏叶早就因为对方的态度憋了一肚子的火,但碍于邪帝指环在其身,无法发作,这回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但若是你败了,便交出指环,离开出叶口之间。” 剑非仙大笑道:“那便如此。” “唉~” 洺双锖叶见双方已然说定,一旁的稽咸璚叶也一脸跃跃欲试的模样,知道人心如此,便没有开口阻止。 作为众执首之冠,他其实并不希望叶口月人领导者以这种方式选出。 但既然此法得双方认同,他也无法阻止。 洺双锖叶一对机械红眼看着剑非仙,说道:“阁下一路舟车劳顿,可需时间调整?” 剑非仙自信道:“无妨,此事还影响不到我。” “好。” 袖权氏叶说道:“既然如此,半个时辰后,你我在校场,在各部策宦武冠司寇的见证下,比试你是否有资格成为我等之主。” 说完,这位氏叶部的首领便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离开主殿,下去准备。 稽咸璚叶随后离开,洺双锖叶深深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离开大殿。 叶口大殿之内,仅有剑非仙与绯华二人。 “小桃,你觉得此三人如何?” 剑非仙开口向身旁的红裙丽人问道。 丽人从方才入殿时便一直观察洺双、袖权、稽咸等三人,已有了初步的判断,“洺双锖叶为人冷静,行事磊落,堪称大将之才;袖权氏叶虽性格火爆,但观其行事非阴诡之人,兼之武勇善战,最适合为先锋大将;而稽咸璚叶虽然在三人中不起眼,但也是沉稳之人,正好居中调节。” 绯华对三人评价颇高,对那名身份不明的失踪傩叶部执首更为好奇,珠圆玉润的声音问道:“那名苏扬,是个怎么样的人?” “傩叶部的苏扬吗?“ 剑非仙沉吟片刻,说道:”实力排于四部前列,更兼智谋非凡,得邪帝亲授,精通道法术数,能观星改象、扭转天象乾坤。是叶口四部中,唯一得邪帝面授之才。” 绯华闻言,柔声道:“能得少爷如此评价,看来是一名相当不错的人才。” “确实是一名人才,但可惜心不在此,强留无益。” 剑非仙感慨过后,说道:“还是先将四部收服整合,再言其他吧。” 丽人语带调侃道:“少爷需不需要我出手,人前显圣的那种时候翻车才最丢人的。” 剑非仙反驳道:“你少爷何时进行无把握之事了?就尽管看你少爷我如何大展神威吧。” “好。” 绯华螓首轻点。 ··· 叶口月人校场,今日一众叶口高层来到。 各部策宦、武冠率领司寇分部而列,一脸严肃地注视着这场即将决定叶口月人领导之权的比斗。 洺双、袖权、稽咸三部执首分立于校场三才之位,闭目静待今日的正主来到。 就在时间到了的瞬间,两道光影凌空而降,正是剑非仙与绯华二人。 袖权氏叶开口宣布道:“今日以武论胜负,你若胜,我等奉你为主,你若败,需交出指环离开,并且发誓对叶口之间内中发生的一切闭口不谈。” 立于校场中心的剑非仙,仍是不改恣意之态,手中仙羽轻摇,扫视了三部执首,开口道:“你们三人,谁先来?” “我来!” 袖权氏叶早已按捺不住,早就想教训这名苦境之人的他,率先跃入校场。 无需多余言语,袖权握拳击出,拳势如无量之海,以千军之势攻向剑非仙。 剑非仙右掌挥出,以浩浩荡荡之势迎击。 两者交击一瞬,浩瀚气流冲击,摧岭裂原。 漫天烟尘中,袖权招式凶猛,气势磅礴,浩瀚如海。 剑非仙单掌对敌,虚幻莫测,波谲云诡,怒涛洪流顿如泥牛入海,化入虚无。 “破雷印·扫” 眼见连番拳劲失效,袖权氏叶双掌一运,雷能腾空,刚猛无俦,凝化掌印,啸空而出,所及之处,裂地成沟。 剑非仙运转体内邪元,青雷乍现,丝丝电光自掌上绽放,凝聚天地乾坤之气,浩瀚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