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实,打不过就打不过,等以后找机会复生,重新再打一场就是了,非要搞什么诅咒,徒降自身格调。你说是不是?” 剑非仙看似吐槽,随后话锋一转,说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邪天御武从被关押到降临苦境,可能一直处于被御天五龙重伤的状态,毕竟在监狱中,诗意天城也不可能给他提供治疗,所以只能靠自己疗伤,状态不全。纵然在苦境得到了一定的修养,但终究还是太短了,又遭受‘血云天柱’压制三成功力,死于罗喉之手,有些怨恨也在所难免。” 绯华美眸深邃,说道:“输就输,赢就赢,哪有这么多理由?” 剑非仙赞同道:“不错。所以要在苦境混,一定要记住一点,留下足够的后手当作预备后路,最好不要底牌尽出。” “邪天御武就是这般例子,他降临西武林之初大杀四方,看似威风,实则将自身底牌暴露,因而被人针对。倘若他在降临之后,便选一隐秘之地休养生息,等待时机,也不会落得个死后尸体被瓜分的下场。” 绯华秋水明眸盈盈拨动,提醒道:“少爷,能不能不要再提邪天御武了,你还没说这与我们到对峰壁有何干系?” “好,那就不提了。” 剑非仙笑了笑,说道:“说回正题,火宅佛狱用来搭建与苦境之间的通道之物,便是在那场大战中遗失,落于苦境的‘越行石’。” 绯华怔了怔,说道:“难道说···” “不错,就是落于这处对峰壁,这里是火宅佛狱所选用来搭建他们与苦境通道最初的地点,那个物件便是落于此处。” 说话间,剑非仙一掌击破地层。 乱石崩云间,浑厚掌力直达地下深处。 一颗深埋地下多年的菱形奇石,感应到掌力,散发奇异光芒,吸收掌力,破土而出。 早已等待多时的剑非仙,掌凝云手,将奇石摄住,握于掌中。 动荡过后,剑非仙负手而立,为少女介绍道:“此物便是‘越行石‘,集疗复,吸元,释能,增生四能于一体,正可暂作邪月幽舻的能量来源。” 绯华看着少爷手中的越行石,沉默一阵,秀眉微蹙地说道:“少爷,听你之前所言,越行石为火宅佛狱关键之物,你这样拿着,会不会···” “这你放心,火宅佛狱自邪天御武死后,因四魌界之争,暂时无暇他顾。虽然也曾派人来苦境,但因越行石之事而与人结怨,最后为人所杀。这石壁上的宝剑,便是杀火宅佛狱的探路者所留,也因此杀死火宅佛狱探路者的人不了解越行石的功能,只当是一块顽石遗落在对峰壁。” 剑非仙说着,将越行石交到绯华手中,“说来,如今整个苦境,也就只有你知道如何使用此物的方法。” 听到这话,绯华娇躯一震,连忙说道:“少爷,这是什么意思,越行石乃火宅佛狱之物,我怎么知晓该如何运用?” 剑非仙看着反应如此之大的小侍女,笑着提醒道:“你不是得到了邪帝关于幽舻的手札吗?我还以为你知道该怎么运用?” “得到手札并不代表我就知道该怎么用,少爷,你这样未免也太武断了吧。” 绯华一边暗松一口气,一边暗自思忖:难道少爷是看出了什么? 剑非仙提议道:“如此,待回日邪村后,你便把相关手札翻译给我,我看完之后,研究一番。” 邪帝留下的那些书籍中,除了生化人体的部分之外,还有许多高科技的东西,别说现在,即使放到未来神人辈出的苦境,也是十分先进的。 能够打造出飞行的战船,纵观下来,也就只有寥寥几个而已。 之前所学的墨家机关术也只是基础的部分,已经推到圆满,正好可以学习新的技术。 有“天道酬勤(金)”、“事倍功半(蓝)”、“偃术速悟(蓝)”三个词条累计加持,自己可以好好钻研一番。 机关偃术这样的东西,虽然对上苦境顶尖高手无法发挥,但在阵战对攻,对付数量庞大的普通武者,还是相当能打的。 而且邪帝的那些科技,自己也确实眼馋。 绯华美眸闪了闪,点头柔声道:“好,那等回去之后,就将包含幽舻在内的资料,翻译给你。” “那这颗越行石先交给你了。” 剑非仙将越行石放到少女手中。 小侍女一双明眸看着少爷,心头多少有恼火。 没完了是吧。 看方才那般,分明就是故意戏耍自己。 真是的,这样耍自己有意思吗? 不过少爷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当是那日在北海突破时,那异象并没有任何隐瞒。 少爷知晓世间秘辛无数,甚至对四魌界也有了解,根据异象有所推测本就在情理之中。。 绯华压下心思,清声道:“多谢少爷。” 剑非仙看着持这般态度的少女,想要缓解一下气氛,说道:“绯华,其实方才···” 绯华收起越行石,抢先道:“少爷的意思,我知道。” 剑非仙见此,在心中苦笑,看来自己方才的玩笑是有些过了,未来几天吃饭怕是要小心些。 绯华静静地看着自己少爷的脸,沉默良久后,柔和中带着其他难以言说意味的目光看着自家少爷,无比认真说道:“少爷,你既心中有所猜测,我也不多说什么,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剑非仙听到这话儿,也是沉默一阵,说道:“你是我捡来的,你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是独立的个体,非他人所能决定。” “绯华,你要记住,我们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已经够辛苦了,所以,在经过这些事情之后的我们,才更应该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