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什么火灾?”李先知赶紧转过脸。 “一个夜班保安把整个监控室和停尸间都烧了!”格兰特边说边拿出培根。 李先知赶紧来到房子的南边,把窗帘揭开一条缝。 “你睡觉的时候,大火已经被扑灭了!”格兰特把煎好的培根,放在桌子上。 “那保安怎么样?”李先知问道。 “当然是烧死了!”格兰特道。 李先知深吸了一口气道,“史密斯!” “那是你朋友吗?”格兰特拍了拍李先知的肩膀道,“听说他在监控室喝醉酒,才引发了火灾!” “喝醉酒?”李先知的心跳速度,瞬间提高到了一百八以上。 昨天发生了那样的事,那保安怎么可能再去喝酒? 这事绝对不是保安喝醉酒,把监控室和停尸房点了。 更加可能的情况是李先知走后,保安上报情况。 有人接到消息把保安灭口,又把监控室和停尸间烧了,掩盖丢失尸体的事实,把事情栽到保安头上。 手段够狠的! 这些人下面一步,应该就要找李先知了。 他必须马上离开。 可是怎么走? 他现在虽然有两万五千美元,但是没有身份证件,连车都租不了。 既然对方已经找到了洛杉矶。 那么洛杉矶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租车公司、总领馆附近,很有可能都已经安排了人。 李先知过去就是自投罗网。 走不了了,甚至连宾馆都可能暴露! 李先知重新回到窗前,朝街头的电线杆子看了看,“附近有摄像头吗?” 格兰特摇了摇头道,“早就被弄坏了,卖药的家伙担心摄像头影响他们做生意!” 李先知听到这里,稍微松了口气。 没想到卖药的兄弟还帮上忙了! “今天早上附近有陌生人或陌生车辆出现吗?”李先知继续问道。 “有辆车早上在附近转了几圈!”格兰特看向李先知,“你如果问的是他们,不用担心!” “卖药的家伙觉得车里是DEA的人,雇了几个孩子,砸坏了车头灯,他们就离开了!” 卖药的兄弟又立功了! 李先知再次松了口气——那些人应该还没有找到宾馆。 宾馆暂时还是安全的! 格兰特见状道,“你是不是欠了赌债,欠了多少?来我的诊所吧,保证让你两年之内还清!” 李先知看了看格兰特——找我的人恐怕比赌场更危险! 格兰特顿时睁大眼睛道,“你不会是在赌场出老千被抓了吧?那可就麻烦了!” 李先知给了加里·格兰特一个白眼——想象力够丰富的! 他再次向四周看了看,那些人在其他地方找不到李先知,早晚还是会回到这里。 到时候,卖药的兄弟可能就不是雇人把他们赶走,而是受雇找李先知了。 既然走不了,就必须建立自保的能力。 无论是谁在找李先知。 既然已经杀了一个保安,就不会介意再多杀两个。 “能买到枪吗?”李先知看向格兰特问道。 “你在开玩笑吗?”格兰特摊了摊手道,“这可是美国!” “火力要够猛!”李先知道。 “火力够猛,你要自动武器?”格兰特想了想道,“给半自动武器装上撞火枪托后,可以实现连发,但是枪管来回移动,精度很差。” “根据1986年出台的法规,平民只能拥有单发的半自动武器,禁止拥有连发的自动武器。” “你想要自动武器,那就不能去枪店买了!这个价钱方面…你懂得!”格兰特挤了挤眉毛。 “钱我来出!”李先知继续道,“防弹衣呢?” 格兰特已经了解了李先知的套路。 他直接道,“正规店铺只卖可以抵御手枪射击的软质防弹衣,如果需要可以抵御步枪射击的硬质防弹衣…” “钱我来出!”李先知回屋又拿出了一万美元。 “买一支自动步枪,多买些弹药,再买两支手枪,三件硬质防弹衣,够吗?”李先知问道。 “已经多了!”格兰特道。 “那就再帮我买几件衣服,我的东西都丢了!”李先知边说边冲街上看了看。 街上有不少流浪汉在游荡。 格兰特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先知——你的东西不是丢了,是被赌场扣下了吧? 不用掩盖,大家都懂! “不过…我们只有两个人,为什么要买三件防弹衣?”格兰特问道。 “我们还需要一个帮手!”李先知指了指街上一个流浪汉道,“把那个人叫进来!” 街上的流浪汉有的像僵尸一样走来走去,有的拿头撞墙。 有的身体折叠,表演行为艺术。 还有的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其中一个流浪汉胡子拉碴,一身脏兮兮的,坐在路边石阶上,低头看着脚。 “叫他干什么,街上那些全都是毒虫!”格兰特不满地道。 “可是他会用枪!”李先知看着窗外道。 如果有的选,他也想直接雇佣一队光鲜亮丽的特战队员。 可是条件不允许,那就只能在垃圾桶里面捡人了——这次是真的在垃圾桶里捡人! “我也会用枪!”格兰特扬了扬手里的霰弹枪道。 李先知看了格兰特一眼,摇了摇头。 格兰特有严重的外八字,一看就没有受过正规训练。 而且他这体型,一看就长期没有锻炼了。 空手能不能打过李先知都不一定。 相比之下,那个流浪汉即便坐着,腰杆也挺得很直,一看就是当过兵。 没有像其他流浪汉一样瘦得吓人,说明他近期的营养不错。 要么是近期才流落街头。 要么就是流落街头后,武力充足,能抢到足够的食物,属于“丐中丐”一级的人物。 李先知又掏出一卷钱放在格兰特手中,“他的房钱我付了!” “好吧,好吧!”格兰特接过钱,特意强调了一句道,“我可不是为了钱!” 格兰特走出宾馆,先把门口廉价宾馆的牌子收了起来。 这才走到那流浪汉面前,冲屋子指了指。 那流浪汉站了起来,身高一米七八上下,体重一百四十斤左右,看起来只是普通身材。 走起路来,右腿还有些瘸。 好莱坞影视剧上,特种兵个个都是肌肉棒子,什么史泰龙、施瓦辛格、锤哥… 但是肌肉棒子其实并不适合现代战场。 现代战场对士兵体能要求最高的一项是耐力。 其次是敏捷性。 身材过高,肌肉过多会导致耐力和敏捷性大幅下降。 绝对力量再高,近身格斗能力再强,能比枪更好用? 锤哥那样一米九多的肌肉棒子,真到了战场上帅不过三秒,狙击手绝对爱死他了。 大家一起站在一千米外,锤哥相当于独自站在五百米。 狙击手不打他,打谁? 那流浪汉进屋后,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先知。 然后咬了咬牙,解开腰带,就要脱裤子。 李先知一下子愣了,这是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