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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留哥

熊猫书库    秀宋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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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C你M的,给白傻子买瓜子去!”  “人家本来就傻,你还TM逗人家?!”  “傻子不是人啊?傻子不是爹妈养的啊?傻子就TM活该让你逗啊!”  大周显德元年(954年),春三月,开封城内到处生机盎然。  在城东马行街鸡儿巷的巷口,有一个约莫八岁的少年,正对着一条瘦黄的土狗,吵吵嚷嚷输出了大半天。  这个少年便是本书的主角赵德秀。  只见他生的胖嘟嘟的,胳膊腿儿粗得像一节节的莲藕,脸上的皮肤晒得黝黑,一对短粗的眉毛下面,生得一双格外灵动的眼睛。  此刻虽是晚春时节,微风却带着寒凉,而他却穿得极为单薄。  脚下是一双麻绳草鞋,破得连脚趾都冒了出来;下身是一条遮膝的犊鼻裤,露出两条同样黝黑的小腿。  一阵凉风吹过,即便冻得起了鸡皮疙瘩,他也浑不在意。  他上身穿着一件质地细腻、料子偏华贵的织锦短衫,和下半身短裤草鞋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赵德秀头顶还扣着一顶遮阳帽,是用妇人所戴黑色帷帽改的,原本遮面的纱幔早被撕掉,只剩下参差不齐的布茬,在风中坚挺地摇曳着。  他这一身穿戴,贵不似公子,贫不似市井,看着怪异又荒唐。  一通输出过后,黄狗仍旧一脸茫然地盯着他,显得那般无辜。他挠了挠头,自顾自改口:“不对,这儿的人听不懂这些话的含金量,更何况一条狗了。不行,我得换一句:你瞅啥?我问你瞅啥?”  少年伸出手指向瘦狗,指尖几乎要戳到狗的鼻尖:“你再瞅一个试试?别以为你是契丹人的狗,我就不敢骂你!你且听好,莫说一条狗,就算耶律德光来了,老子照骂不误!”  话音刚落,他忽然一愣,又嘀咕起来:“哎,不对…耶律德光早死了。”  转瞬他又挺起胸膛,盛气凌人道:“那就耶律璟!告诉那耶律璟,他一个成天躲在帐篷里喝马奶子的家伙,一看就好欺负!总有一天我要打进草原,打掉他满嘴牙,让他知晓,谁是爷爷,谁是孙子!”  絮叨了半天,那黄狗只是懒洋洋挠了挠身上的虱子,摇摇尾巴,一晃一晃地,扭向巷子的另一头。  一番豪言壮语,落得这般冷清收场。少年瞬间气不打一处来,只觉得自己被一条狗狠狠羞辱了。  他扯着嗓子跳脚大喊:“哎!你个狗东西,别走!老子还没骂完呢,你给我站住,听见没有!”  可那黄狗理都未理,很快便没了踪影。  少年长叹一口气,暗自懊恼,今日一番气势,全然没有发挥出来,着实可惜。  就在这时,一道清亮的少年声线从身后传来:“留哥,你又在发癫了?”  只见来人是一个和赵德秀年纪相仿的少年,他的穿戴就远比赵德秀体面规整,一身青色布面夹袄,系着皮质腰带,脚下踩着一双干净整洁的皂靴,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看着干净又精神。  少年名叫石贞,其父石守信任侍卫亲军司亲卫都虞候,与赵匡胤乃是铁杆兄弟。两家宅子相邻,自幼往来密切。石贞比赵德秀还年长数月,性子温顺老实,平日里却总爱跟在赵德秀身后,活像个小跟班。  赵德秀闻声,抬手扶正垮下来的帷帽,扭过身去,语气淡然道:“没有,我看这条狗不太聪明,训导训导它。”  “你好好的,训导它做甚?”石贞满脸不解,“我听见你说白傻子?此人是谁?为何训导它不要欺负傻子?”  赵德秀竟无言以对,含糊敷衍:“反正,就是不能欺负傻子。”  石贞无奈叹气,上前两步劝道:“留哥,时辰不早了,快回家吧。你对着一条狗骂了半天,巷子口路过的人都在偷偷看你,可丢脸面了。”  赵德秀闻言转头四顾,果然瞧见几名路人正侧目打量自己。  一瞬间,他顿觉窘迫,只觉自己成了旁人的笑料。  他立刻挺直腰板,上前两步,对着看热闹的路人扬声说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练嗓子的?速速散去!”  几句喝斥落下,围观的路人见没热闹可瞧,纷纷转身离开。  赵德秀这才故作轻松地向石贞解释:“我近日嗓子干涩,课业又太难,学不进去,出来练练嗓子、透透气罢了。”  石贞性子单纯,听了这话便不再多问。  他上前一把攥住赵德秀的手腕,边走边催促:“别磨蹭了,快回吧!我方才去你家寻你,杜夫人见你不在,特意让我来唤你。你跑出来许久,再晚回去,怕是要被罚跪挨训了。”  赵德秀闻言嘴硬道:“跪就跪,明日天亮老子又是一条好汉。”嘴上说着硬气话,实则脚下步子丝毫没有减慢,麻溜地往家走。  显然,赵德秀本就不属于这个时代。  他本叫赵璿,是个写网络小说的普通码农,日复一日窝在狭小的书房里,对着电脑屏幕熬夜赶稿,一章三千字的更新,常常熬得他头昏脑涨。  此番他打算动笔写一部北宋背景的小说,为了不露怯,老老实实趴在电脑前翻了半个月的资料,对这段历史有个大体轮廓。  陈桥兵变、杯酒释兵权、斧声烛影,还有高粱河车神,这些大面上的事他倒知晓,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具体谁在哪年干了什么,哪位什么品级,哪场仗打了多久,看的时候走马观花,关闭网页就忘在脑后。最后剩下的记忆,也就是一个囫囵的大概轮廓。  那天夜里,赶稿熬到凌晨三点,脑子昏沉得如同浆糊,他一头栽倒在键盘上。恍惚间念头还在打转:坏了,今天的更新还没写完。  再度恢复意识,他已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  他本想开口说话,却发现只能呜哇乱叫。下一刻,就被塞进一处柔软温热的怀抱,耳边传来轻柔的女声:“乖孩儿,快快食乳啊。”  身子比脑子转的快,他本能地张嘴吮吸,一瞬间,温热香甜的乳汁便涌入他的喉咙,带来一阵暖意。  日子一天天过去,通过身边人的闲谈对话,他才得知,自己名叫留哥,父亲叫赵匡胤。  他冥思苦想,猛然记起,赵匡胤那个早夭的长子,小名不正是留哥么。赵德秀这个名字,也不是他活着时就有的,而是许多年后宋徽宗追赠的。  一念及此,寒意直冲天灵。  前世查阅宋代史料时他记得很清楚,五代乱世婴儿成活率很低,故只有熬过百日活下来的,方才正式取大名,谓之“百晬命名”。赵匡胤长子在史料里全无记载,就连大名也是以宋徽宗的追封留存,这就意味着,原本的历史里,他没有活过百日。  想通这一层,他浑身发凉。为了活下去,赵璿拼尽全力吃奶,拼命往肚子里咽。  可婴儿的肠胃本就狭小脆弱,常常才吃下,便多数呕吐出来,吐得自己满头满脸。即便如此,为了保住这条性命,他依旧不肯停下,喝了吐,吐完歇一会又继续喝。  奈何贺氏头一回生养,奶水不足。杜夫人便张罗着寻来一位乳母,两个人轮流喂他,方才够这孩儿吃饱。过了些日子,赵璿渐渐长开长肉,从刚降生时皱巴巴的一小团,慢慢养作圆滚滚的小胖墩。  府中上下俱是喜笑颜开,赵弘殷最为欢喜,时常将他抱于怀中,掂量轻重,笑道:“此子又增重了,好好好,合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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