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哼!” 绯华随手一挥,虚空之中,顿时浮现无数深红水母,将四名叶口月人团团包围。 “这是···邪之魇?!但怎会如此多?” 看着四周遍布的红色水母,青发叶口月人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邪之魇”为邪帝七式之一,威力巨大又难以修炼,可直观地根据运招者使出的邪魇数量,也就是深红水母来判断境界。 是七式中最明了之招。 像这名苦境女子这般随手便布下数量如此之多的邪魇,非对邪帝武学的掌握达到极高的程度不可。 “现在,你们应该都已经得到答案了吧?” 剑非仙未回答,手中仙羽轻挥,原本充塞方圆的邪之魇瞬间消散。 四名叶口月人见此情景,又是一惊。 如此轻而易举地消弭邪魇的劲力,同样非将邪帝武学修炼到至高境界不可 得到邪帝武学传承之人多年来未曾出现,怎么这回一出来,就直接出了两个,而且都是到了极高的境界。 在见到了剑非仙与绯华的实力后,叶口月人自然不敢再再有异议。 剑非仙缓缓开口说道:“我知道你们心中尚有疑问,指环与邪帝之事,待我与你们的领导四部执首会面时,自会说明。“ 既然要收服,自是不能一味强压,需刚柔并济。 展现实力也是为了打消他们心中的傲气,之后适当放缓,则是为了收服人心。 “是。” 四名叶口月人见对方二人实力如此强劲,又持有邪帝指环,连四部执首之事都有所了解,心知对方身份绝不简单,不敢再有异议。 青发战将不卑不亢地说道:“四位执首身在叶口之间,苦境之事由我等四部策宦代为处理。那里非幽舻不能到达,还请阁下随我等登临焚月幽舻。” “不必。” 就在剑非仙话音方落,就见天空之中,一艘弦如黑月的巨大幽舻击风破云降临。 作为邪帝通往各境的座舰,此幽舻的吨位比之其他都要大上一筹。 青皮老者看着凌空而来的邪月幽舻,惊讶道:“这是···昔日邪帝座舰,邪月幽舻,竟然在此处?” 其他策宦也是颇为惊讶。 剑非仙见众叶口月人的表情,心中十分满意,不枉自己特意让邪月幽舻在云层等待,就是为了此番人前显圣。 他开口说道:“你等驾驶焚月幽舻在前面领路。” “是。” 连续经历两次打击,众策宦心中的那股叶口月人的傲气已然被打击得差不多了,只能老老实实前面带路。 策宦为叶口月人的中高层,在四部中的地位,仅在执首之下,与武冠平齐,在司寇之上,大多代替本部执首处理政务,也算是位高权重。 收服他们,那就意味着在收服叶口月人的进程上成功了一半。 当然,剑非仙并不认为自己虎躯一震,便王霸之气溢出,能够让他们心服。 但至少要做到让他们不会在自己入主叶口四部时反对。 如今看情况,还是颇为顺利。 登上幽舻之后,焚月领路,邪月在后面跟随,雷霆巨震中,穿梭空间,前往叶口月人所在叶口之间。 黑雾森林恢复了往日的寂静/ 半日后,二道光影来到。 自白色光团中发出一道沉稳之声,“嗯,此地曾有邪帝武功的气息,我们来迟了。” 另外金色光团中,发出浑厚暴烈之音,“根据现场留下的气息,除了邪帝武学之外,还有叶口月人特有的幽舻,根据手卷中的记载,叶口月人的出现伴随玄空血劫,需要我等关注。” “除了这些之外,另外还有一股属于武痴武功的气息,就不知此人下落如何。“ 金色光团冷声道:“即使那人是武痴传人,但在叶口月人围攻之下,怕是难以幸免。 白色光团叹息道:“可惜至今不知策衍的下落,否则可以叫上他,我们三人一同搜寻。” “多想无益,叶口月人之时,尚需我等关注吧。” 错失机会,金色光团明显不想在此地多待。 “也就只有如此了。” 白色光团无奈道。 随后,两道光影如来时一般,化光离开。 ··· 叶口之间,一处不同于苦境的异空间,叶口月人自被邪帝创造之后,便在此地繁衍生息,厉兵秣马,并且派出属于各部騠骑司探子暗中潜入中原,收集情报,今日两艘幽舻破空而降。 跟随叶口月人进入的剑非仙、绯华二人,站在邪月幽舻之上,俯瞰下方景色。 各处都是高楼林立,此地居民所行代步,都是在苦境未曾见过的机械。 不同于此前见过身着幻心甲白色斗篷的叶口月人,生活在叶口之间的大部分是普通居民,多穿短打短褐、窄袖短衣、裤褶等方便活动的衣服。 这一点,与苦境百姓的穿衣风格颇为类似。 当然,特有的尖头少发是少不了的。 剑非仙向着远处看去,还有不少在空中飞行的小型飞船,穿梭在高楼大厦之间,形成一道道空中路网。 叶口月人所建立城市,分为四层,最核心之处,自然属于最高领导层的皇城,之后是一众司寇居住的内城庭院,普通民众与士兵居住的外层高楼,最后是兽、虫等奴役居住的最外围的房屋。 从内到外,自高空处俯视,可谓鳞次栉比,圈圈围绕,颇有规律,倒也符合叶口月人以军戎立国,阶级体系划分的特点。 不一会儿,焚月、邪月幽舻来到皇城上空。 皇城之内,四部执首办公之处分布四方之位,簇拥着中间的辉煌壮丽的主殿。 将幽舻停靠在皇城内专门用来停靠的广场,剑非仙与绯华在四部策宦携众兵迎接下,进入皇城主殿。 主殿之内,三部执首已然在此等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