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别的先天而言,需要花费几十乃至上百年才能修成的功体,到了他这里,只需要一百多天就能练成。 金色词条的效果在这一刻展露无疑。 少女见自家少爷如此自信地拒绝,笑嘻嘻道:“行,那我等少爷你。” “另外,还有一事···” 剑凡拿出仙羽宿一,递到小桃面前。 小桃接过羽扇,感受到那上面非同一般的仙气,神色微变,说道:“少爷,这是···” 剑凡介绍道:“此扇名为‘仙羽宿一’,是恒山·剑谪仙的象征,你且听我说详情···” 他将剑谪仙的生平以及与七大神秘的恩怨道出。 小桃听完之后,感慨道:“七大神秘,剑谪仙,初代玄黄三乘,苦境还真是卧虎藏龙。” “这是自然。” 剑凡摇着羽扇,已有几分仙家气态。 少女转眸看向剑凡,笑吟吟道:“少爷将这些事告诉我,是想提醒我,不要因为踏入先天就骄傲自满吧。“ “你若是这样理解,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剑凡正了正表情,收起之前玩闹之色,说道:“另外,关于我之身世以及我体内的那两股力量,只怕你心中早有疑问。” “没有。” 小桃不走寻常路地,声音软糯地说道:“这本就是属于少爷你的隐私,我断不会窥探。唯一知道的,是少爷是我此生最信任的人,我对少爷而言,亦是同样,这就够了。” “嘴上这么说,实则心中早就对此十分好奇了吧。” 剑凡可不管她是真不想知道还是假不想知道,不管怎么样,都要人前显圣一把,“现在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告诉你也不碍事。” “其实关于我之身份,乃是昔日剑谪仙与血鲲鯩于天外战场一战陨落后,留下的仙邪之元残屑所化。” “少爷,这样说来,那你岂不是···” 小桃听完真相,以一种惊讶的语气说道:“原来你是剑谪仙与血鲲鯩结合后生的孩子。” 剑凡:“···”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为什么从她嘴里说出来,这么这么怪呢? 他有些无语道:“你能换个词?” 小桃美眸藏着一丝“促狭”。 谁让少爷总是喜欢捉弄自己,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 “算了,还是越过这个话题吧。” 剑凡报复性地捏了捏小桃的脸蛋儿,肌肤细腻,比鸡蛋还要滑嫩,温声道:“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了。” 小桃的脸蛋儿白里透红,明艳动人,因自家少爷的行为,羞涩一闪而过,说道:“少爷,所以这柄仙羽宿一,是叫这个名字对吧,你是从剑谪仙那里得来的?” 剑凡纠正道:“准确的说,是他强行让此扇认我为主。” “剑谪仙当真是好算计,自己没解决的事情,让少爷你来顶缸,替他解决,打得好主意。” 小桃笑容越发明艳动人,“之前你受仙邪两元互克消耗,不见他的那丝元神有什么动作,结果等解决了再现身,让少爷你去面对自己都没有完全解决的七大神秘。这名剑谪仙最好是真的死了,千万不要活过来。否则未来我一定会前往拜访一番。” 剑凡知道这是她愤怒的前奏,暗道:你这副模样,怕不是拜访,而是去杀人的。 同时,心中因小桃的态度而感到欣慰。 他当即宽慰道:“小桃,你不必如此。你家少爷又岂会轻易受制于人。” 小桃凝眸看向他,问道:“那不知少爷你对此将作何应对?“ “放心,此事我自有计较。” 剑凡话锋一转,“至于七大神秘之中,你也没必要担心。” 紧接着,他开始道明七大神秘如今状况,“宇外鳞族因后源血鲲鯩陨落,正潜伏在南域暗中积蓄实力;天地主宰在五巅之战中‘精气神’遭到拆分被封印各处,虽有后代,但至今未有动作;异殃猂族也因早年战事,四脉中的明脉与祇脉因领导者陨落而衰落,御脉领导者身死,也因早前大战损失惨重,其首领‘猂界首’更因五巅之战生死不明;阴禽地狱鸟则是受控于暗劫八无暇,也因力量失控而陨落于海外,部分力量被拿来铸剑,复生的条件不足;天物之泽的源头‘天始地终’因关键棋子被封,暂时无动作。剩下的日夜殊界与古域王朝,前者因通道断绝尚处于深寰地宇,与苦境再无联系,后者虽与苦境接壤,但无争雄之心,一直以来与苦境和平共处。” “总的来说,七大神秘虽然麻烦,但也仅是就未来而言。真正的关键,就是把握当下。增强实力,才是关键。” “只有实力强大,才会有选择的权力。否则,等他们来时,你连脱身的机会都没有。” 小桃抬起那张如梨雪白腻的脸蛋儿,笑吟吟问道:“少爷,其实我现在更好奇的是,你因何对七大神秘的来历知晓得如此清楚?剑谪仙本人都未见过全部的七大神秘,与他有过关联者,不过二三,你究竟是如何知晓的?” “你每次找问题的角度总是如此清奇却又切中要害。” 剑凡无奈过后,说道:“不过,关于此事我确实不能告诉你。” “嗯。” 小桃轻轻颔首,也没有再追问。 剑凡见状怔了怔,问道:“你难道不继续问了。” 小桃理所当然地说道:“既然少爷你这么说了,我自然不会追问。” 她语带调侃地说道:“难道少爷是想要我继续问吗?如此,少爷有命,小侍又岂能不遵循。” “好吧。” 剑凡嘴角抽了抽。 自从成就先天之后,小桃好像某种天性得到解放,越来越皮了。 看来自己需尽快踏入此境,重塑主人威严,否则未来怕是要上演苦境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的“奴大欺主”事件。 自己可不想成为其中的代表人物。 随后,小桃又问起一事,“少爷你既已成功将仙元邪元纳入自身功体,之后有何打算?” “自然精进修为的同时,开发仙邪之力,将之完全纳入自身体系,不过这些暂时不重要,如今最重要的事便是···” 剑凡十分郑重其事地说道:“改名。” “改名?” 小桃听后不由露出了愕然的表情,她怎么都想不到,少爷如此严肃,竟然说的是这种事。 剑凡认真说道:“不错,一个好听的名字或者名号不仅传播度广,还能增强个人的辨识度。毕竟你也不想别人一提到你,就叫小桃这样的名字吧。” 看他说的煞有介事,小桃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不由腹诽。 你总算承认当初给我起这个名字的随意了,想我堂堂··· 算了,确实也该改名字了。 少女美眸问道:”那不知少爷想改为什么?“ “仙剑·剑非仙。” 剑凡道出自己打算要改的名字,笑问道:“你觉得这个名字如何?” “一般。不过也算是朗朗上口。“ 少女轻声评价道。 剑凡脸上笑意凝滞了下,小侍女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留情啊~ 他试探问道:“那你打算改什么名字?” 小桃美眸看了一眼,轻声吐露二字,“绯华。“ 她显然不打算将命名权再交给自家少爷。 剑凡不死心地说道:“其实我觉得,你改名叫‘桃夭’应该更好一些。” 小桃发出了霸总发言,“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一说到之前的名字,她就颇为幽怨。 降生之初,自己的意识尚处于混沌状态,只能进行简单行动,维系生命,所以无法对命名权提出抗议,只能被动接受“小桃”这个名字。 别以为自己会信什么“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鬼话,分明就是看着村口的桃树给我起的。 如今有机会,自然要夺回命名权,不能再交到少爷手中。 剑凡嘿嘿一笑,说道:“行吧,那你自己高兴就好。” 小桃连霸总发言都搞出来,看来对这个名字确实有很深的怨念啊~ “哼,这还差不多。” 少女娇哼一声后,问道:“名字的事情解决了,那关于你体内的仙邪双元,少爷你打算如何···” “仙元已有剑谪仙送的《天外谪仙篇》,只需修炼自能培养,至于邪元···” 剑非仙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道:“这与我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有关,内中存有巨大秘密,其中的武功,威力尤在《极情心诀》之上,若是能得到,将会对你我有着极大的助益。” 听到少爷如此评价,绯华不由更为好奇道:“什么地方?” 《极情心诀》的威力,作为修炼至圆满的她自是深有体会。 因为自身特殊的体质与天赋,步入先天的门槛要比其他修行者难,得益于此界充沛的天地之气与丰富的资源供应,自己积累不少,但距离先天还有一定差距。 不出意外的话,自己还需耗费十数年的时间。 但只要不进入先天,实力便会远在其他同境界的高手之下。 而此番能够突破,还要多亏之前在北海隐洞吸收的那股充沛魔气以及对《极情心诀》的修炼,才得以在如此之短的时间进入先天。 所以,她对于少爷口中那处藏有比《极情心诀》威力更强的武学的地方,尤为好奇。 剑凡缓缓道出了一个地名,“日邪村。” ··· 日邪村,空气中弥漫阴阳错乱之气,遍地残破白骨之景。 剑非仙(剑凡)手持仙羽宿一,解决体内仙邪双元之后的他,形象转变,头戴镶宝暗金之冠,白发自冠后如瀑披散至后肩,内着高领长袖白衣,外套薄纱银灰长袍,金线镶边,两侧微微突起的坎肩,让整个人看上去飘逸,如人间谪仙。 一旁的绯华(小桃),一袭绛红罗裙,丰美精致的脸蛋儿,黛眉秀丽,一如春山,美眸莹润如秋水,琼鼻之下,两瓣粉色红唇,身姿丰润,气质端娴,肌肤胜雪,初展倾国之姿。 二人行走在昏暗残破,草木横生的村落之中,丝毫不见停滞。 “少爷,这里就是你口中日邪村?” 绯华(小桃)行走间抬眸看向四周,轻声道。 剑非仙(剑凡)为之介绍道:“此地之前被封印,外围的幻象,就是防止不明就里的普通人进入此地。” 一边说着,一边带着绯华(小桃)继续往村内深处走去。 “看着遍地的白骨,想来此地之前发生了不少的事情。” 绯华看了一眼地上的尸骸,秀眉微蹙。 “过去的事情,无法改变。未来的事情,我们需从现在开始。 剑非仙平静说话间,羽扇一挥,一大包食物飞出。 就见暗处数道飞影扑向食物,身形娇小,形似孩童,双眼冒着绿光。 绯华丰润妍美的脸蛋儿微动,“从入村开始,一直在暗中观察我们的,就是这些。 “不过是一群身世可怜的实验品罢了。” 剑非仙感慨一声。 说完,二人继续往村子深处走去。 不多时,二人来到村子深处一处诡异的阴阳错乱之地。 其上耸立着一座巨大的石冢,厚重石门之上,镌刻着不似苦境的文字。 剑非仙看着门上的文字,虽不认识,但前世记忆中有关于其内容,当即轻声读了出来,“日午无阳,阴邪为盛,月出阴虚,阳气大作,建于邪帝甲寅年,庚午月,癸未日。” “邪帝···” 首度听到这个名字,绯华美眸闪了闪,看着石门上的掌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如何?” 剑非仙转而问道:“你从这道掌印之上,可曾看到什么?” “这是一式威力极为不俗的掌法。” 绯红顿了顿,神色严肃地说道:“能创出此招之人,想来就是造成日邪村如今境况的人,也就是少爷你口中的那名‘邪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