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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寇破奴

熊猫书库    这个刘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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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日的太阳离西斜尚早。  可渐入深秋时节,这塞外的温度可不高。  寇破奴的手脚泡在水中,冻得生疼。尽管腮帮子已在打颤,可他还是咬着牙,在河滩边的石缝中摸索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逮到了一条鱼,寇破奴一双铁手死死钳住拼命挣逃的鱼儿,拿出水面一看,有三指宽,四五寸长。  “呼~”冻得不行,得赶紧上岸。  方才岸边“争兔”风波,他早看明白那二逃卒定要吃亏。  也好在持弓那青年并未追究,否则的话…说不好,他也要受到牵连。  毕竟在对方眼中,他们是一块儿出现的,被认定为一伙人,也实属正常。  他太清楚一名持弓之士的威胁有多大了。  想要吃食,还是得自己动手啊。  眼下是苦了点,但比这更苦的日子都过了,这又算得了什么。而且,他好歹还活着!  寇破奴赶紧从冰冷的河水中走了出来,往河岸方向一抬头,却见一脚踏皮靴的青年正站在岸边看着他。  他知道,这种皮靴,在边地十分流行,为了防寒,鲜卑人、乌桓人甚至汉人都爱穿。  不过,能穿得起又是另一回事了。  像他就没得穿,甚至拖在岸边的那双草履也都磨得差不多了。  “今天冷水寒,且已有肉食,壮士何必再下水捕鱼?”青年对上他的目光,笑问道。  “兔乃君物,非俺所有。”寇破奴摇了摇手中的鱼,“此鱼是俺的。”  “哈哈~”青年笑道,“壮士乃实诚厚道之人。”  寇破奴回道:“君仁善。”  刘备闻此,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心中却道:此人话的确少,却并非木讷,反而是个通达之人。  一问一答之间,就可以看出此人并不是贪图小利之人,甚至更愿意自食其力。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他的一种忌惮或特意保持着警惕,毕竟就目前而言,他手中握着绝对的真理!  毕竟在这鸟地方,死一二人,谁能管得了。  待寇破奴上岸,刘备这才拱手问道:“在下涿县刘备,敢问壮士姓名?”  “在下寇破奴,区区贱名不值一提。”那汉子也拱了拱手。  寇破奴?  刘备心中一动。  双名?的确少见。  且这名字还真是贱名,字面意义上的“贱”。  其实双名在前汉时很常见,比如霍去病、李广利等等。  而这“破奴”之名,也是颇有说法的。  自有汉以来,最知名的“破奴”,当属赵破奴,其人是汉武帝时期名将,年少流落匈奴,逃回汉朝后从军,随军击破楼兰、姑师,深入匈奴腹地,封浞野侯。  赵破奴从寻常武夫逆袭封侯,让“破奴”这个名字彻底走红,武、昭时期,边郡百姓多给孩子起名破奴,寓意自家孩子能像赵破奴一样上阵破胡、博取军功。  这和后世新中国成立后许多父母给孩子起名“建国”、“建军”、“卫国”、“援朝”一个道理。  不过,至王莽篡汉,推行复古礼制,并下诏明令禁止国人使用双名。  及至光武中兴,王莽曾推崇的一些儒学礼制、民间风俗得以继承,本朝儒生、士族全盘认同“单名尊、二名卑”的观念。  于是乎,这近二百年间,上流士人、官吏、普通百姓,几乎清一色单名,鲜有双字名者。  “莫非君是广阳昌平人?”  “鄙一黔首,不敢高攀。”寇破奴讪然道。  刘备点点头,心中了然。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昌平寇氏,在整个幽州都极为有名。  寇氏中最出名的人物当属寇恂了,乃本朝开国功臣,云台二十八将之一。  其实不光寇恂,其同产弟及兄子、姊子以军功封列侯者凡八人,尚一公主。  寇氏一门,可谓盛极一时,风光无限。  虽说这几代没出什么政治人物,但在昌平县乃至整个广阳郡依旧是顶级豪强。  至于寇破奴不愿说自己是哪里人,刘备也不好再追问。  观其容貌,颧骨高阔、脸部宽大、单眼皮、塌鼻子,颇似胡人长相。  在幽、并、凉等沿边诸郡,迁入了大量的羌、匈奴、乌桓、鲜卑等部族,杂居融合现象甚多。  久居塞内的诸胡,其实很多早已汉化,说着汉语,穿着汉服,与汉人无异。  例如熟知的马超,其母就是羌人。  刘备眼前这寇破奴,或许也是这种情况。  “今日我侥幸猎了头羬羊,寇君若不嫌弃,不妨一起尝尝?”紧接着,刘备又发出邀请。  此言一出,寇破奴微微一愣,旋即快速扫了一眼刘备手中的弓。  就在刘备和张亥以为对方要答应时,不料,其人虽张了张嘴,最终却摇了摇头:“多谢刘君。不过已有此鱼,今日便能果腹。”  刘备只好点头作罢。  经过一番试探,他对寇破奴的认识更加深刻:此人警惕性极高。  回往山坳的途中,刘备和张亥边走边聊,彼此之间又熟络了几分。  岸边离山坳本来不远,不多时,两人已经回到了落脚点。  而此时,在刘壮的倒腾下,火已经生起来了,架子也支好了,肉也割好串上了。  不过肉嘛…似乎没烤多少啊。  “阿壮,怎不多烤些?”刘备疑惑道。  “嘿嘿~”刘壮憨笑道,“大兄,这够多了,够多了。往后几日还要吃呢,得省着点。”  刘壮一边翻着肉,一边还咽了咽口水,显然是馋了。  不馋才怪呢,刘备都馋。这个时代的底层人,一年到头估计都吃不上几回肉。  刘备射杀的这头羬羊,正是膘肥体壮的时候,肉质肥美,油脂丰富,此刻在烈火的炙烤下,滋滋作响,香气四溢。  不管是刘壮,还是其余几人,都同样馋得不行,那眼神都恨不得直接扑上去开吃。  “行吧,这肉你管着。”  刘备想了想,刘壮也说的没错,他虽有信心再猎杀野味,但是今日也是运气好,刚好碰见了,后面还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还真不好说。  而那两绛袍青年,此刻早没了嚣张气焰,而换成了一副谄媚的模样,不断拾来柴火,堆到刘壮身旁。  两人的眼睛同样没离开过火上烤着的肉。  吴季早从趴的姿势坐了起来,还坐在了刘备旁边,小声凑近说道:“刘君,小心那二人。”  刘备心中一顿,应是藏不住事的阿壮对吴季说了方才之事吧?  不过他脸上不动声色,还是问道:“吴君何出此言?”  吴季眉头微皱,随后一脸严肃,口中吐出两字:“感觉。”  “感觉…”刘备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备记下了。”  “对了,吴君,你我二人本就乡里人,不必如此客气,唤我玄德便可。”刘备又接着笑道。  吴季闻言,连连摇头:“刘君对俺有救命之恩,岂能无礼…”  “再是这般便是见外了。”刘备打断吴季的话,“就这么说定了。”  “那刘君…玄德唤俺吴季或吴瞎子就成,您一口一个吴君,俺听着别扭得紧!”吴季也是个爽快人,也不再推辞。  也就在这称呼的变化中,两人的关系可以说更近了一步。  这其中自然有刘备的考量。方才在与张亥的交谈中,后者试探性地表露出想要与他同路的意愿。  对于张亥等同县之人,刘备自不会拒绝——毕竟,多几人也能相互照应,增强抗风险的能力。  不过要与他同行,这主导权他肯定得握在手中。  现在只有数人还好,若是越往后,人越聚越多的话,光他一人恐难服众,因而他也需要帮手。  刘壮是绝对信得过的人,可此子毕竟年少,涉世未深,加之又矮小,诸人更是不服。  而吴季就不一样了,此人不仅同样是乡里人,关键这人浑,见过些场面,眼下是最好的帮手。  过了许久,肉终于烤好了,但没人动手,都在等着刘备发话。  刘备也不客气,当即割了一块递给吴季,然后自己才吃了起来。  众人用过食后,刘备不敢再多停留,于是大手一挥,再次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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